自2013年1月1日起,2013年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》開始執行。其中關于電動絲印機進口的相關政策引起了行業人士的關注。把2012年版的《稅則》與2013年版的《稅則》作個比較,新《稅則》其主要的變化體現在三個方面:
自2013年1月1日起,2013年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》開始執行。其中關于電動絲印機進口的相關政策引起了行業人士的關注。把2012年版的《稅則》與2013年版的《稅則》作個比較,新《稅則》其主要的變化體現在三個方面:
一是新稅則增加了“切紙機用橫切刀單元”和“297毫米<幅寬<360毫米的噴墨電動絲印機,可與網絡或自動數據處理設備相連接”兩個稅目設備,并相應制定了進口最惠國稅率和暫定稅率。使享受暫定稅率優惠的電動絲印機由2012年18個增加到20個。與去年相同的18個稅目的暫定稅率沒有變化。
二是對開平張紙膠印機印刷速度由2012年16000對開張/小時提高到≥17000對開張/小時。其余型號的平張紙膠印機印刷速度不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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